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定向培养就业协议
甲 方(学校):
乙 方(学生):
为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职业教育方针,确保教育教学质量,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,保证学生合格毕业、定向分配并妥善安置工作,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签订本协议。
一、甲方的责任、权利和义务
1、保证正常的教学条件,按上级规定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要求,合理安排学习时间,力求多教多学、一专多能。
2、按照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和校规校纪,严格管理;如果学生严重违规违纪,学校可以给予相应纪律处分。
3、提供适宜的学习环境和生活条件,满足学生日常生活的正常需要,确保学生校园内的安全。
4、严格按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,不得超标准、超范围收费。
5、学生毕业成绩合格,颁发国家统一的《中专毕业证书》;技能鉴定合格,颁发国家统一的《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》。
6、学生合格毕业、体检合格,由甲方统一免费分配到青岛海信集团或青岛海尔集团相关岗位工作。
7、学生毕业后,学校跟踪管理五年。如果乙方下岗、失业,除因违法、违纪、违规、违约等个人原因外,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再就业服务;如因上述个人原因造成下岗失业,经学生书面申请,甲方适当有偿为乙方重新分配调整新的工作单位。
二、乙方的责任、权利和义务
1、严格遵守校规校纪,尊敬师长、团结同学,努力学习专业文化知识和技能,积极参加健康的文体娱乐活动。
2、上学及实习期间如出现违规违纪,甲方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、警告、记过、停学反省、劝其退学、勒令退学、开除学籍等纪律处分;如有违法行为,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,被刑事处罚者,直接开除学籍。
3、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缴清各项学杂费用,如因拖欠学杂费而影响正常毕业和毕业分配,全部责任由乙方自负。
4、服从甲方统一安排,自愿上岗,严格履行工作合同,服从工作单位管理,遵守厂规厂纪,否则乙方自行承担责任。
5、农村户籍和县、镇非农户籍同学,按规定全额享受国家助学金。但学生办理入学报到手续后,非因国家政策调整等特殊原因,第一学期不办理退学、转学手续;第二学期开始,乙方可以按教育局有关规定申请转学。擅自退学、脱学或中止学业者,乙方自行承担责任。
6、乙方应保证学生符合甲方《招生简章》规定的条件,报名信息及复印件等相关资料真实、准确、合法、有效。
三、协议效力
本协议一式二份,甲乙双方各执一份;自双方盖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,双方须严格履行。
甲 方:(盖章) 乙方:(学生签字)
校 长:(盖章) (家长签字)
20 年 月 日
电 话:0532-84852373 84852591 13864215312
13792837038 13156889042 1330639996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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